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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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医疗服务恢复告知书
发布日期:2020-03-08    浏览次数:2777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:
       鉴于我市目前疫情控制良好,按照生产和疫情防控“两不误”的工作基调,我院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已全面恢复门诊各项医疗服务。
      为了您的就诊与安全,请注意如下事项:
       1.请尽量提前预约就诊并按预约时间到院就诊,减少院内等候时间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
       2. 来诊及陪同人员请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预检分诊,并如实填写“新冠病毒肺炎调查卡”。
       3.所有进入医院区域的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医用口罩。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,请投入指定专用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。
       4.原则上每位就诊者只允许1名陪同人员进入院区。陪同人员请勿进入诊室或检查室,在候诊区域等候。
       5.在进行各项检查时请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,避免人员聚集。
       6.挂号、交款尽量使用微信、银行卡付款。
       7.对于有可疑症状或可疑接触史但不配合医院安排的任何人员,我院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知相关部门处理。
       为更好地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给广大患友,在疫情未彻底控制前,请各位患者及家属认真配合,同时医院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相关告知,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。

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
2020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