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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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作文明守则
发布日期:2015-04-22    浏览次数:59367


一、医院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,按规定着装,佩戴工牌,及时、热情为患者及其家属服务。

二、医院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病人,做到语言文明,举止大方,有问必答,有请必到。

三、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,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以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。

四、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中要做到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收费、合理治疗。

五、医院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病情陈述,尊重病人人格和隐私,认真为病人诊治。不与病人及其亲属发生争执、争吵。

六、医院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。在医疗工作中,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,不推诿病人。

七、医院收费项目严格按湛江市物价局要求进行公示,接受病人及社会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