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教科职责
一、在院长、分管副院长领导下,负责安排、协调全院的教学、科研工作,制定教学、科研规划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组织制定全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三、根据教学、科研、培训计划安排,组织对上述业务活动的检查、评估、及时总结经验,反馈有关情况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。
四、负责全院外出学术活动、出版著作、发表论文和有关奖励的管理。
五、组织对科研的鉴定、推广和奖励。
六、负责全院科研、培训经费的分配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七、组织安排各种学术交流活动。
八、负责教学、科研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和向综合档案室移交。
九、协助院长对教研室、研究室(所)的建设、管理、评估、检查等工作。
十、与医务科等职能科室配合做好重点学科、重点科室的建设、评估和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在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。
科教科科长职责
一、在院长、分管副院长领导下,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、科研、培训、继教工作。
二、拟定教学、继教、科研等有关业务计划,经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批准后,组织实施,并联经常督促检查,按时总结,及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。
三、深入各教研室、研究室(所)、科研课题组,了解,检查,督促教学、继教、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,并对教学、继教、科研管理进行指导,不断改进工作。
四、负责具体安排在职人员继续教育、外出进修、业余学习、专业培训等工作,负责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,并搞好考核鉴定。
五、组织科内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思想和管理水平。
六、负责医学院(校)临床理论课、实习、见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,并认真完成鉴定工作。
七、负责举办(或外出)学术活动的审批、管理工作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。